国标《绿色交通标准体系(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
时间: 2024-06-03 23:24:27 | 作者: 市政项目
5月25日,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发布了《绿色交通标准体系(2022年)》征求意见稿,该版本是2016版以后首次修订。标准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覆盖全面、结构符合常理、衔接配套、先进适用的绿色交通标准体系。综合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路领域节能降碳、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供给质量持续提升。绿色交通标准适应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支撑引领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任务实施的作用更加突出。
《绿色交通标准体系(2022年)》包括标准制修订项目76项,其中标准制定项目36项(包括已立项10项、待制定26项),标准修订项目40项(包括已立项9项、待修订31项)。
待制定标准最重要的包含交通基础设施、客货运输服务等绿色评估标准;城市电动公交车、城市轨道交通能源消耗量限制及测量方法,城市客运企业节能运营管理,以及交通运输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等节能降碳标准;船用燃料油含量快速检测规程、水下打捞作业防污染技术方面的要求等污染防治标准;航运枢纽工程鱼道技术方面的要求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标准;公路路面建筑用垃圾再生集料、公路绿化养护废弃植生材料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
待修订标准最重要的包含公路、水路环境保护等术语标准;混合动力城市客车技术条件,营运船舶燃料及汽车喷烤漆房能源消耗限值,营运船舶二氧化碳排放限值,汽车节油产品使用和汽车驾驶节能操作,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汽车货运站(场)节能评价方法等节能降碳标准;内河航道及港口内船舶辐射噪声测量、公路声屏障,船舶油污染事故等级、水上加油站安全与防污染技术方面的要求等污染防治标准;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
绿色交通标准体系延续了2016年版标准体系的范围,继续保持与《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内容一致,定位为交通运输部负责管理的综合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路领域与绿色交通发展直接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现行有效、正在制定与待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绿色交通出行所涉及的综合交通运输和城市客运服务标准,原则上不纳入绿色交通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结构整体上与2016年版标准体系结构基本保持一致,包含了基础通用、节能降碳、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五大专业领域,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任务要求,对各专业领域的名称及顺序进行了调整。同时考虑到行业反映2016年版标准体系结构将“600监测、评定与监管标准”独立成类,造成各专业领域标准割裂,不宜统计和实施的问题,此次将其拆分为“绿色评价”“核算与监测”“统计与评价”3个部分归入相应的专业领域中,逐渐增强标准体系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节能降碳专业领域突出“双碳”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分类,包括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应用、能耗能效、碳排放强度、节能设计与管理、核算与监测5个部分。
节能降碳标准是绿色交通标准体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约占标准总数量的45%。此次修订紧扣国家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双碳”工作定位,标准制修订需求一方面体现了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协调衔接,如碳排放核算标准着重关注行业层面,使用对象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国家正在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互为补充;另一方面全方面覆盖交通运输部节能降碳领域的工作,在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有关标准基本健全的基础上,重点补充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标准空白。此外,对于运输结构调整和绿色出行有关技术要求等侧重运输服务领域标准不纳入体系中,通过配合相关试点示范工程形成绿色评价类标准做引导。